营口文物故事(三):东汉文字砖-文博大讲堂-学术研究-营口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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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文物故事(三):东汉文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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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13:39:27  阅读次数:2473 次

    1972年春,盖县驻军某部在九垅地乡九垅地村进行战备施工时发现了一批古墓葬,由于当时营口市尚未成立文物考古机构,由辽宁省博物馆派出考古队于当年秋天进行了发掘和清理,共清理出5座墓葬,年代均为西汉晚期至东汉中后期。墓室中除了大量随葬器物外,有的墓壁采用花纹砖砌筑,根据不同图案排列组合,具有极强的装饰效果。更值得一提的是,在1号墓还出土了几块极为罕见的文字砖,这些文字砖的尺寸规格相同,均为长36厘米、宽32厘米、厚8厘米,文字呈现的方式为模印隶书,分为竖向排列和横向排列两种。竖向排列文字共22字:“叹曰死者,魂归棺椁,无妄飞扬,行无忧,万岁之后乃复会”(简称为“叹曰死者”文字砖);横向排列文字共26字:“永和五年造作,竭力无余,用庸数千,士夫莫不护助,生死之义备矣”(简称为“永和五年”文字砖)。

相对于花纹砖,文字砖不仅在数量上极为稀少,而且其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也更非其他汉砖可比,特别是“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文字砖,是目前我省发现的唯一有明确纪年的汉代文字砖,对墓葬的准确断代起到了参照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文字砖的内容所反映出的丧葬习俗,为研究营口地区汉代历史和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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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曰死者”文字砖

“叹曰死者”文字砖上的字并非以往人们认为的“辟邪咒文”,而是当时墓室里用以引导和安抚死者灵魂的招复之辞,是先秦至两汉时期流行的“招魂复魄”习俗的一种。汉代人坚信“灵魂不灭”的观点,认为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并能在暗中干预人事,因此必须妥善地引导和安抚死者亡灵,招魂复魄,使魂气上归于天,形魄下归于地。于是便出现了招魂复魄的仪式,成为古代葬礼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礼记•礼运》等文献对这种“招复”过程均有详细的记载。这一习俗最初起源于楚国,屈原的《楚辞·招魂》就详细记下了当时荆楚地区的巫师向东南西北及上天下地六方招魂归来的招辞。

西汉建立后,由于刘邦及其开国元勋大部分是楚人,一部分楚国习俗便融入汉代文化,形成了“汉风楚韵”的文化特色。著名的长沙马王堆1号、3号汉墓出土的帛画以及山东临沂金雀山9号汉墓出土的帛画,在画面结构上大体略同,反映的都是“招魂以复魄”的主题。随着汉王朝政权的大一统,文化也逐渐达到空前统一,“招魂复魄”习俗传播至汉政权版图的各郡县,营口地区也不例外。出土文字砖的九垅地村就位于汉代辽东郡平郭县(今熊岳温泉遗址)的城西,是当时平郭县主要的墓葬所在地。透过文字砖内容可以看出,当时营口地区在文化上与中原地区的达到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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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五年”文字砖拓片

“永和五年”文字砖则是汉代盛行的“赙賵礼俗”的真实体现。所谓赙賵,是指以人财物力帮助丧家举办丧事,明清时期称为奠礼。汉代人“事死如事生”,把死人当作生人来看待,厚葬成风,向丧家赠送财物的賵之礼也随之盛行。据史料记载,汉代上至天子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均行赙賵之礼。在民间,赙賵之礼则表现为亲朋、邻里向丧家赠送丧葬所需的绢帛、钱财以及随葬用品等。

在当时贫富悬殊的社会里,家境贫寒的丧主根本无力支付殡葬所需的巨大开销,往往是靠着赙賵所得的财物才能够办完丧事。在普通农村,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为丧家赠送赙賵之礼的,因此,汉代民间还流行“有钱出钱,无钱出力”的习俗,为丧家跑腿办事,抬棺造墓,义务奉献劳力,这也属于赙賵的一种形式。“永和五年”文字砖中提到的“用庸数千,士夫莫不护助”指的就是这种淳朴民风。“用庸数千”是说举办丧事动用了几千人,西汉时辽东郡平均每个县大约一万五千人,东汉时辽东郡平均每个县七千四百人。因此,“用庸数千”在当时几乎是出动了半个县的人数,可见举办丧事的隆重。

    赙賵礼俗源于战国时期,盛行于两汉,到了明代渐渐消失。时至今日,虽然仍有丧葬“随人情”的习惯,但古代与赙賵礼俗不完全相似,赙賵礼俗的核心是互帮互助,并不是单指钱财上的赠与。